
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年度目标落实的研讨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党员同志:
大家好。根据本次支部会议的安排,我结合近期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深入学习,立足招标采购管理岗位职责,分享一些个人在思想认识、问题查摆和改进措施方面的初步思考。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深学细悟把握政绩观的核心要义
通过系统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正确的政绩观是共产党人从政、干事、创业的“总开关”。对于身处电力央企招标采购管理岗位的我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并非空洞的政治口号,而是贯穿于每一项招标、每一次采购、每一个决策中的具体实践。
一是深刻领会“为谁创造政绩”的根本立场。正确的政绩观,核心在于其人民性,必须明确“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问题。作为国家电投集团的一员,我们的工作成果最终要服务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大局。招标采购工作看似是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但其一头连着国家资源,一头连着市场主体,每一个环节都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我认识到,我所追求的政绩,不应是为了个人评优或满足于数据上的光鲜,而应是为公司争取到更优的质量、更合理的价格、更可靠的合作伙伴,是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障电力稳定供应贡献实实在在的力量。
二是准确把握“创造什么样的政绩”的价值取向。业绩,重在“绩”而不在“迹”。一些流于表面的“痕迹主义”和“形式主义”,看似忙碌,实则偏离了实干的本质。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公开采购率97.5%、集中采购率99%等指标,是衡量我们工作成效的量化标尺,但绝非全部。这些数据背后,是采购的合规性、经济性、时效性和质量的有机统一。如果为了追求100%的电子招标率而简化了必要的审核环节,或者为了提高上网采购率而降低了对供应商资质的实质性审查,那便是本末倒置,是典型的形式主义。真正的政绩,是经得起实践、历史和员工检验的实绩,是确保每一个采购项目都合规、高效、优质,为公司创造真实价值。
三是清醒认识“怎样创造政绩”的实践路径。创造政绩必须依靠真抓实干,脚踏实地。回顾集团公司过往在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领域暴露出的问题,如“暗箱操作、贵买贱卖、领导人员直接插手”等这些深刻教训警示我们,创造政绩的路径必须干净、合规、透明。招标采购领域是廉洁风险的高发地带,任何以牺牲原则、破坏规矩为代价换来的“业绩”,都是损害公司利益的“负绩”。因此,必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格执行招标采购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以过硬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保障政绩的成色。
二、对镜自查剖析政绩观的偏差倾向
秉持刀刃向内的勇气,我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深刻反思自身在政绩观上可能存在的偏差和不足。尽管在行动上始终坚守底线,但思想深处仍有一些模糊认识和惯性思维需要警醒和纠正。
一是存在“重数据轻实效”的潜在风险。面对公开采购率不低于97.5%、集中采购率不低于99%等一系列刚性指标,内心深处有时会不自觉地产生“唯数据论”的倾向。在处理具体业务时,可能会过度关注如何使项目数据符合考核口径,而对采购项目背后的综合效益——如长期运维成本、供应商履约能力、技术服务的可持续性等“隐性”价值的考量有所弱化。这种思维偏差,容易导致在工作中满足于“走完了程序”,完成了数据填报,却忽视了采购行为的最终目的是为公司获取最优的综合价值,这实质上是一种“结果导向”的窄化和异化。
二是存在“重程序轻监管”的惯性思维。年度目标中“电子招标率不低于100%”的要求,是提升采购效率和透明度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有时会产生一种“程序万能”的错觉,认为只要严格遵守了线上招标的流程,就自然实现了合规与高效。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过程的动态监管和对结果的深度验证。比如,对于线上围标串标等新型廉洁风险的识别能力不足,对于中标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后评价”环节的关注和投入不够,容易让招标采购的“全过程管理”沦为“前半程管理”,监管链条存在断点。
三是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功利心态。全年不发生招标采购领域责任性廉洁问题,以及综合得分率不低于90%,这些都是硬任务。其中,不发生廉洁问题是底线要求,是“不出事”的潜绩。而各项采购率指标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在精力分配上,我有时会不自觉地将更多时间投入到能够迅速提升数据指标的显性工作上,而对于构建长效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优化供应商库、深化采购文件标准化等需要长期坚持、厚积薄发的“潜绩”工作,虽然也在做,但投入的深度和创造性思考还有待加强。这种心态,归根结底还是政绩观不够全面、不够长远,没有完全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显性与隐性的关系。
三、笃行实干推动年度目标落地见效
知不足而奋进,望山远而力行。针对以上查摆出的问题,我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校准思想坐标,调整行动路径,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年度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一是以求真务实之风,实现指标与效益的融合统一。我将彻底摒弃“唯数据论”的观念,在工作中坚持过程指标与结果指标并重。在确保公开采购率、集中采购率等硬性指标全面达标的同时,建立采购项目后评估机制。通过引入采购成本节约率、供应商履约评价、用户部门满意度等辅助评价维度,对已完成的采购项目进行复盘分析,衡量其综合价值贡献。对于每一个项目,不仅要问“程序是否合规”,更要问“效益是否最优”,推动招标采购工作从单纯的“完成任务”向“创造价值”转变,确保每一项指标的达成都有坚实的质量和效益作为支撑。
二是以如履薄冰之态,实现合规与风控的全链条贯通。我将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将风险防控贯穿于招标采购的全过程。一方面,加强对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制度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合规审查水平,确保采购文件质量,为评标评审专家提供有力支持,力争将综合得分率稳定在90%以上。另一方面,主动作为,强化对采购活动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针对电子化采购背景下的新型风险点,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排查异常投标行为,防范廉洁风险。同时,加强与使用部门、监督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坚决守住全年不发生招标采购领域责任性廉洁问题的底线,以“零问题”的成果检验政绩观的“正”。
三是以久久为功之志,实现当前与长远的协调并进。我将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既要立足当前完成年度各项硬指标,更要着眼长远夯实招标采购管理的基础。我计划利用业余时间,系统梳理近年来集团内外的典型违规案例和优秀实践,形成岗位“案例库”和“工具箱”,提升自身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同时,积极参与供应商管理体系的优化工作,推动建立更为科学、动态的供应商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这些工作或许不会立刻体现在年度考核的某个数据上,但却是提升公司整体采购能力、涵养健康采购生态的“潜绩”,是为公司长远发展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